小微企业将获金融政策扶持
温家宝总理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小型和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会提高,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也将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会议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速不得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除银团贷款外,禁止商业银行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商业银行向小型微型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对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所对应的单户50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在计算存贷比时可不纳入考核范围。允许商业银行将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视同零售贷款计算风险权重,降低资本占用。适当提高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把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作为重要任务,认真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切实抓好落实。